或划拨)土地面积计收,15元/平方米2、在原址上改建、扩建项目按新增建筑面积计收,4元/平方米征收玉龙县1、新建项目按征用(或划拨)土地面积计收,15元/平方米2、在原址上改建、扩建项目按新增建筑面积计收,4元/平方米征收华坪县按工程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15元/平方米2、非住宅:20元/平方米3、临时性建筑:10元/平方米文山州一、住宅:县城主干道、次干道、出入口干道两侧沿街沿路地段,10-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它地段8-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非住宅:各种经营性建筑和设施,30-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它生产性建筑设施,20-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生产和非经营性建筑设施,10-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生产、经营性临时建筑: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临时建筑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德宏州潞西市一、砖混以上(含)建筑等级的,按建筑面积计算,20元/平方米二、砖混以下建筑等级的,按建筑面积计算,10元/平方米昭通市昭阳区按新增用地的面积计算,30元/㎡盐津县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5-10元/平方米2、非住宅:10-15元/平方米3、临时性建筑:2-5元/平方米绥江县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10元/平方米2、非住宅:15元/平方米3、临时性建筑:3元/平方米镇雄县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5-10元/平方米2、非住宅:10-15元/平方米3、临时性建筑:2-5元/平方米临沧市按建设投资总额的2%收取曲靖市麒麟区按用地面积计算,15元/㎡沾益县按用地面积计算,15元/㎡富源县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10元/平方米2、非住宅:16元/平方米3、临时建筑:5元/平方米师宗县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12元/平方米2、非住宅:20元/平方米3、临时建筑:6元/平方米马龙县1、经营性设施按投资额的2%收取2、其它设施按投资额的1.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