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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事指南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48KB

文档介绍
据以粤价[2003]160号文和从价函[2004]19号文的规定为准。九、办理依据⒈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3]160号)2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缴交“配套设施建设费”有关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穗建城[1998]74号)3.从化市物价局《关于要求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复函》(从价函〔2004〕19号)4.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从府〔2014〕29号)十、备注应发给的证明文件:⒈广州市从化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通知书⒉广州市从化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证明书十一、表格下载:无十二、到场次数:3次十三、常见问题解答1.政府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依据是什么?答:主要依据如下:⒈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3]160号)。2.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缴交“配套设施建设费”有关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穗建城[1998]74号)。3.从化市物价局《关于要求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复函》(从价函〔2004〕19号)。4.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从府〔2014〕29号)。2.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建设工程审核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3)如续建、验收、方案调整、项目改变等必须带回原己缴交配套费的缴费证明书原件。⒊如何确定小区成片开发和零散开发的缴费费率?答:小区成片开发(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的商品房项目按基建投资额的5%计征,零散开发(用地面积少于2万㎡)的商品房项目按基建投资额的10.5%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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