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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人社通〔2015〕164号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54KB

文档介绍
设施管理业,娱乐业上浮至120%0.76%基准费率0.63%下浮至80%0.50%下浮至50%0.32%四上浮至150%1.22%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上浮至120%0.97%基准费率0.81%下浮至80%0.65%下浮至50%0.41%五上浮至150%1.49%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上浮至120%1.19%基准费率0.99%下浮至80%0.79%下浮至50%0.50%六上浮至150%1.76%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上浮至120%1.40%基准费率1.17%下浮至80%0.94%下浮至50%0.59%七上浮至150%2.16%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上浮至120%1.73%基准费率1.44%下浮至80%1.15%下浮至50%0.72%八上浮至150%2.57%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上浮至120%2.05%基准费率1.71%下浮至80%1.37%下浮至50%0.86%注: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5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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