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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社通〔2015〕344号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43 |  大小:1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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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第十三条公益类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参照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设置,增加社会满意度考核评价。具体指标及权重在责任书中明确。第十四条为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政府国资委可根据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调整指标设置和权重,具体指标和权重在责任书中明确。第四章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第十五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一个责任期。第十六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在三个年度考核结果基础上进行,责任期内三个年度考核指标权重40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权重60分。任期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40分)、综合评议(20分)。第十七条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30分)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0分)。(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计算办法为:任期内各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乘积。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以省政府国资委确认的结果为准。计算公式为: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100%任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第一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第二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第三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是指企业任期内三年主营业务的平均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第十八条对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权重30分)和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完成情况(权重10分)。第十九条公益类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权重30分)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权重10分)。第二十条综合评议重点评价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综合工作成效和重点工作在任期内的进展情况。第五章考核实施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强化业绩考核目标管理,发挥考核目标引领功能,实现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考核紧密衔接和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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