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乡镇2019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人员讲课),少1次扣5分,未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少1次扣2分,要求有横幅标语、墙报或宣传栏,没有的扣5分,扣分不保底。8、?专项整治(10分)各执法单位、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行业的专项整治,全年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预案演练不少于一次,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专项治理内容和治理的情况进行逐项考核综合评分。五、考核奖惩1、?在乡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不定期监管抽查中,发生1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扣5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有1次扣10分。2、?在辖区内,因安全事故而发生人员伤亡的,每死亡1人扣30分,重伤1人扣20分,轻伤1人扣10分,因事故而引发财产损失的酌情扣分。3、?考核总分低于70分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70-89分为合格单位,90分以上为先进单位。4、?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本年度连续两次为警示的单位,考核定为不合格单位,其单位负责人由纪委实行诫勉谈话。5、?单位年度被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驻村干部、单位负责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处罚金500元;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四不放过”的要求给予追究,对安委会相关职能单位处5000元罚款,同时处单位负责人、驻村干部罚款1000元;对财产损失较重,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件,对职能单位处3000元罚款。同时处单位负责人、驻村干部个人罚款300元。对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安监部门处罚外,另外对照与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罚款2万元。同时处联系企业乡干部个人罚款1000元,招商引资企业取消当年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6、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各单位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安全生产工作评为合格单位、先进单位的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六、考评组织考评由乡政府牵头,乡安委会实施,对乡分工管线、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进行考核。本办法于2019年度起执行,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