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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建立本地养殖业数据库。计10分3、建立和落实日常监管制度,有日常监管记录。计10分4、开展违禁药物、兽药残留监测工作。计10分5、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计6分6、制订和实施兽药投入使用治理监控计划。计10分7、开展相关法规的培训宣传活动。计6分8、每季按时向食安委上报食品安全检查、检测信息情况,每半年上报食品安全预测、预警或监测评估信息。计10分(八)县教育局职能目标1、指导和规范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食堂和小超市。计10分70分2、指导和规范各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计10分3、对学校食品卫生的有关人员培训二次。计10分4、建立学校食品卫生事故应急预案。计5分5、每年对学校食品安全拉网式检查不少于2次。计10分6、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全面评价考核之中,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计10分7、与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5分8、教委领导班子每学期研究一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10分三奖励措施1、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或工作方式创新、或新闻信息有新意的,经玉林市部门转刊或转播的,或市级媒体刊登的,每条加2分,共6分;国家级媒体刊登的,每条加5分,共10分;经县政府信息或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信息作为经验推介转刊的,每条加1分,共3分。实际计分2、食品安全工作接受玉林市或县领导的检查,其工作得充分肯定的,加2分,作为经验在县内介绍的,加3分;在全市作为经验推广的,加10分。实际计分四惩戒措施1、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不报告,不采取措施的。扣3分2、检查中明显应该发现而未能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扣3分3、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缓报、漏报的,除追究责任外,另扣分。扣5分4、食品安全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到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督办或通报的批评,扣2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督办扣1分。实际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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