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扣10分。2.未定期检查维护机关所在地安全设施、设备情况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扣5分。3.未组织公务接待车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扣5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供销联社1.未组织本系统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的,扣10分。2.未督促做好本系统农药、鼠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扣5分。3.未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未开应急演练的,扣5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地震局1.未开展震情和灾情速报工作的,扣5分。2.未开展对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安评工作的,扣5分。3.未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扣10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气象局未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的,扣5分。未及时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的,扣10分。3.未依法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的,扣5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事故情况(10分)1.机关本部和直属单位发生一般安全死亡事故(含性质恶劣无人员伤亡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较大事故,扣20分;发生重特大事故,本项不得分。2.瞒报、谎报事故,每起扣10分,取消评先资格;迟报、漏报事故,每起扣3分。以安委办统计其他项目1.没有按照县安委办的工作要求(每月至少一篇)向县安委办报送政务信息,每少1篇扣1分。2.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有关工作成果、经验在全国/全区/全市示范推广的(以文件为准),每项加3分/2分/1分。3.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含事故救援工作)获全国/全区/全市表彰奖励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每项分别加3分/2分/1分。4.材料零乱无序、漏缺,酌情扣1-3分。1.信息以安委办统计为准。2.检查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