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功能、职责、类型、确定各类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的依据,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情况等)(5份); 2、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文本(5份及电子文档); 3、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加注意见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山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各5份); 4、机构编制部门设立单位的审批文件、调整内设机构和增减编制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核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管理台帐》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核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管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有关部门的备案批复书; 8、技师以上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指标文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三级医院、国家级重点中专等类似单位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10、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和数据电子版本。 十八、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及经核准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 4、证明受聘人员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 5、工作人员在不同类型岗位兼职的批准文件; 6、受聘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十九、事业单位申请组织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认定申请(2份); 2、《岗位说明书》(以呈报单位汇总,1份); 3、经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各2份); 4、《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1份及电子文档); 5、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2份及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