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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障不能保证正常供热时,应在组织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供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5.4.3年度设备检修供热企业的年度设备检修应在非采暖期进行,应兼顾常年用户的需求,提前30日通知用户,同时报告供热管理部门。若遇特殊情况,应服从供热管理部门的调整。5.5查表、收费5.5.1供热企业应按照供、用热双方约定的时间准确查表、抄表。5.5.2供热企业应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收缴热费。5.5.3用户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热费。6安全要求6.1供热企业6.1.1应按CJJ/T88及有关安全规定对供热系统进行管理。6.1.2在用的特种设备、计量器具及其他安全设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和检验。6.1.3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1.4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6.1.5应对生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其中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持证上岗。6.1.6企业要建立包括基建、生产运行、设备与设施、安全生产、物资消耗等完整的统计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6.2用户用热户应遵守下列要求:a)不得擅自改装、拆除、增设、迁移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在户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器等。b)不得擅自连接供热管网。c)不得擅自排放、取用供热管网蒸汽和热水。d)不得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距离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及挖坑、取土、爆破等。e)不得向供热管沟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的物质。7监督管理7.1供热企业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收集和分析用户意见。7.2供热企业应定期对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分析,及时处理服务质量问题。7.3供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供热企业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标准的供热企业和个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7.4供热企业应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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