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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合法性及法律救济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滴出行针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征求意见稿,回应称,此举将导致:(1)车辆供给骤减。以上海为例,据滴滴平台统计,目前从事网约车的车辆符合新轴距要求的,不足1/5;(2)司机大幅减少。如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司机具有上海本地户籍;(3)网约车车费翻倍。网约车定价之所以相对实惠,主要是因为社会共享车辆本身的平民性,要求用帕萨特、奥迪A4L等以上的车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必然提高运营成本,或将抬高网约车费到当地出租车价格的两倍或以上;(4)出行效率大幅降低。粗略估算,等待时长将从目前平均5分钟延长到15分钟以上,同时因为供不应求,可能会再现司机挑乘客的情况*【注】。从法律上来讲,这些规定明显违反上位法,甚至违反宪法。1.违反《宪法》。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任何人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第42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即劳动者有权自由选择职业、从事的行业和工作地区。《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其它法律法规、政策等,均促进平等就业,规定不得进行就业歧视。未见哪部法律公然将户籍作为限制就业的条件,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网约车实施细则,却要求网约车司机必须本地户籍,地方政府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限制户籍,限制一部分人选择该职业,从事该行业,进入该地区工作,公然进行户籍限制。户籍制度已经为人诟病许久,阻碍社会进步发展*【注】。网约车细则是在加剧地域限制、户籍限制,制造不平等。2.违反《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置有非常明确的要求,网约车管理细则实质上设置了若干行政许可,明显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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