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中的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m2或建筑高度24m以下的县(区)属工程由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市农业局(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14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行政许可下放到县区农业(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51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管理服务下放到县区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6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行政许可部分下放到县区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1.小型非煤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县级核发采矿许可证部分);2.市级审批权限范围中除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机关总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备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72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部分下放到县区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1.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2.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核发。18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管理服务小型非煤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县级核发采矿许可证部分)下放到县区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市人口计生委19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管理服务下放到县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管理20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管理服务下放到县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管理注:“正常工作管理审批项目”和“初审转报项目”名称调整为“管理服务项目”。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玉溪军分区。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