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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2008]52号_河南省人民政府_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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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182号从2009新学年开始执行,包括在校生和新生 1艺术、体育专业7000元/年5600元/年 2英语专业6000元/年3300元/年 3其他专业医学专业5000元/年4400元/年理工专业5000元/年3600元/年文科专业5000元/年3300元/年二考生电子信息采集费15元/人12元/人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豫财办综〔2005〕9号、〔2007〕8号司法三公证费(限行政机关) 原省物价局、司法厅豫价费字〔1998〕366号 1证明经济合同(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500000元以下部分标的额0.3%标的额0.25%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标的额0.25%标的额0.2% 500000l元至10000000元部分标的额0.2%标的额0.15%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标的额0.15%标的额0.1%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标的额0.1%标的额0.08% (2)财产抵押公证登记收费400元/件200元/件(3)证明房屋租赁收费200元/件100元/件 2证明民事协议证明留学协议、定向培养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夫妻财产约定书、合伙协议等150元/件80元/件证明养路费征收合同、供用电合同等200元/件50元/件 3证明收养关系生父母共同送养的300元/件100元/件生父母单方送养的600元/件300元/件其他监护人送养的800元/件400元/件 4证明遗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受益额2%200-500元/件四司法考试考务费260元/人次240元/人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6〕996号人事五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10元/月5元/月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豫政法〔2005〕49号六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考试45元/科35元/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6〕9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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