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宴请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4、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或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15违反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资助参加或举办各种活动管理的通知》,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 16、对医务人员在用药、检验、检查中提供各种形式开单提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 1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助)外工作的; 19、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20、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21、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的; 22、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23、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四、考评步骤(一)个人自评:被考评的医务人员对照考评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分和扣分依据,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二)科室初评:在个人自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三)单位总评:由所在单位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个人自评、科室初评的结果,以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