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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价房(2007)84号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24KB

文档介绍
注:1)x1、x2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区段值;y1、y2为对应于x1、x2的收费基价;x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为对应于x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收费基价。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3)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计算其收费基价。30.1-16.51000-50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收费基价为16.5万)与1000万(收费基价为30.1万)之间,则对应于600万计费额的收费基价y=16.5+×(600-500)=19.22(万)附件三序号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处罚依据1发包人、监理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五条;3评标人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予以公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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