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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草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一份完整的施工预算(除大型工程外),交预算部主管审核、存档。应在合理时间内向项目部提交一份施工总定额预算,拖延5天以内每天罚100元,5天以上每天罚200元。7、预算人员要掌握当地的定额及取费标准,认真熟悉合同条款,及时配合施工技术人员办理签证变更手续。8、上报甲方的形象进度报表,提前要在甲方规定时间提前1天提交项目部(项目部应在甲方规定时间提前7天提交形象进度)。9、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不得借口其他原因不参加投标,参与投标者必须自始至终,按时完成报价任务,不得漏算。如果影响工程中标的给予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10、已竣工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办理决算,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决算,如有发生给予500元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11、预算人员要校对所在项目分包工程的结算书,并报经营部主管复核。杜绝预算人员为分包方编制结算书,一旦发现给予处罚2000元,并追究责任。12、预算人员在校对分包工程结算时,如发现在数量上弄虚作假者罚责任人所造虚假金额两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13、项目预算人员必须每月25日报公司预算主管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公司预算部主管审核汇总后3日内报公司总经理、财务科,如迟报或计算不精确每次罚责任人200元。(三)部门综合管理规定1、部门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因对工作粗心大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后果者,给予重罚。2、认真执行公司部门的各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工作时间内无事不得串办公室、打牌或上网看娱乐节目,违者罚款50—100元。3、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严禁浪费和私拿公司材料,违者给予所拿材料价值十倍罚款。4、部门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开,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5、上下班、开会、请消假严格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6、每月5日前对上月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奖500元(费用由部门在罚款收入中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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