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Р 2.11.6、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Р 2.12、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Р 企业的生产、技术、机动、材料、财务、教育、劳资、卫生和安全等各职能部门都应在各自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Р 2.12.1、生产部门要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Р 2.12.2、技术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技术签定和安全技术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Р 2.12.3、机械动力部门对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负责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Р 2.12.4、材料部门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保证供应,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作。采购、供应现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绳杆架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Р 2.12.5、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将安全措施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落实,并监督合理使用。Р 2.12.6、教育部门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Р 2.12.7、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入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作、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逸结合,对因公伤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及进安排合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