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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源建设的意见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66KB

文档介绍
农村规划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梯度推进”的原则,出台配套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拉动农民住房需求,有计划地推进集中居住点建设,加速镇区人口和产业集聚。三要大力培育农产品交易市场。突出品位与特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大力培育各类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兴建和扩建农贸市场,进一步拉动消费、繁荣市场,促进商贸流通和三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努力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一要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公益性服务体系,通过职能整合实现减事减人减支。二要不断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三要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杜绝垫税、空转、买税等虚增财政收入行为,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四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坚决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不合理支出、超财力可能的支出,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三、构建乡镇财源建设的保障体系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乡镇要把加强乡镇财源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乡镇财源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乡镇财源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乡镇财源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把乡镇财源建设情况作为考核乡镇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市财政每年要安排200万元设立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奖励资金;各县(区)每年要安排1000万元设立乡镇财源建设专项基金,并视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三要营造乡镇财源建设良好环境。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乡镇财源建设外部环境的综合整治,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所有政府涉农部门要以服务乡镇经济发展为己任,多服务、少干预,多帮扶、少收费,努力为乡镇财源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宽松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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