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161KB

文档介绍
的部门对技术鉴定结果进行复核(如必要可以重新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出具审批(定)意见,企业财务部门按照上级企业或公司审批(定)意见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加强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回收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固定资产报废未经批准之前,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原则上只能在公司系统内部核算企业之间进行。固定资产无偿调拨时,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调拨单由资产转出企业填写,资产转入企业负责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企业不得将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公司系统外的单位。第七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第三十九条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目录,按照每一固定资产登记对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至少一式三份,其中财务部门保存正本一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各保存副本一份,并定期核对一致。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资产名称、编码、分类、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二)资产原值及其变动情况。(三)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四)资产启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使用保管单位、存置处所、保管人及验收人。(五)折旧率、残值率、累计折旧、资产净值及其变动情况。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做相应变动记载;固定资产实物形态发生变动时,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正本做相应变动记载。第四十二条企业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防止资产损失。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员辞职、调离工作岗位、离退休,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完毕。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