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课堂的德育教学。课堂教学是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途径,各科教师均要教书育人,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要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良好的学风与意志品格。文科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共同理想教育。理科教学要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帮助学生学习和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观点。艺术课程要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第22条校本德育课程的开发实施。发挥校本课程的德育功能,拓宽课程范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23条班级管理和建设。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组织者,学生是班级管理的主体,班级是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客观条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良的环境。班主任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他们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还要协调本班各科任教师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联系。第24条共青团、学生会建设。共青团、学生会应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作用,通过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活动把广大青少年吸引到自己周围,配合学校落实本规程的各项要求,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开展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学生社团活动,实现学生自主教育、自主管理、自主发展。第25条心理健康教育。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开设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第26条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文化与人文景观的有机结合,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发挥校史、校歌、校训对师生的教育作用,形成积极、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第27条家庭教育。学校通过家访、邀请家长来访、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建立家校通平台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第五章附则第28条本规程自2013年3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