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实验室的管理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前,要对所有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水平,防止潜在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开展实验活动过程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到检验监测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围绕生物安全管理,有计划地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当检验工作发生突发安全事件(事故)时,要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管理目标1、贯彻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努力把本实验室建设成为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环境友好的、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标准、满足检验和研究工作需要的临床实验室。2、确保检验科所有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9%以上;3、确保本实验室不发生安全事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本申请人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准确的、真实的、有效的。2、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要求。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实行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4、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本申请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承诺人(签章):承诺日期: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