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 在临边、洞口部位,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十四、在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严格按规定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动火作业等相关防火安全措施。十五、基坑施工及暴露期间,严格按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降水、开挖、支护、监测,并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十六、对脚手架、模板支撑,严格按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搭设, 并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十七、对施工临时用电, 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等安全用电要求, 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 及时排除隐患。十八、保证不使用未经检测、验收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 按规定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的月检及维护保养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 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 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十九、保证不使用未经检测、验收合格的吊篮;在吊篮使用过程中, 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杜绝违规作业、超载作业。二十、在节假日或遇到恶劣天气、突发事件时,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通畅,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二十一、及时贯彻落实政府布置的应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紧急任务。二十二、严格执行通州区安监站下发的《关于实施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将考评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十三、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做好救援善后工作,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二十四、落实扬尘防控的各项措施保证。承诺期内,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经济或行政处罚。施工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月日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 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时, 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其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