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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分管领导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精选模板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案件即时清结率达到25%(城关法庭达到15%)。 6、扩大简易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占收案数的80%以上(城关法庭占70%以上)。 7、当年案件执结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案件执结率达到80%以上)。 8、速裁案件占结案数的40%,巡回开庭率年内不低于结案数的30%,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30%。 9、协助辖区乡镇、各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全年讲法制课不少于3次(以讲课内容、单位签章凭证为准,报政工科备案)。同时,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基层法庭应当自己立案,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6%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超过6件)。 11、庭内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严格执行款物和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制度。、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分别签订。 6、本责任书由院长、分管院领导、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7、本责任书由院党组负责解释、修订。院长(签名): 分管院领导(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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