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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版】大型教育集团员工手册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255KB

文档介绍
任或者劳动教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提前通知金。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6)辞职性解聘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员工可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公司未按照薪酬政策支付员工薪金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自行缺勤将以旷职处理。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与公司就出资培训等有所约定,而服务期未满的;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3.2其他用工合同管理1)释义其他用工合同管理指的是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或《兼职协议》或《实习协议》的用工管理。3.2条款内所指用工合同,即指上述4种合同。2)终止合同当双方约定的用工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用工合同自行终止。3)续签合同双方约定的用工合同期满,按照续签流程走审批流程。在续签流程审核完毕后,若公司与员工双方都有续签用工合同的意愿,由集团组织薪酬部于原用工合同终止期限日前2周完成与员工续签用工合同的工作。若公司与员工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续签用工合同,用工合同宣告终止。4)协商解聘经用工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用工合同可以解除。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先提出解除用工合同,公司都不给予经济补偿。5)辞退性解聘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的用工合同,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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