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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学校内产生了一定影响。6.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申报的,须近1年均担任了一门主要学科的日常教学工作或者达到一门其他学科的专职教师的满工作量。(四)教坛新秀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素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能较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2.教龄1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3.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参与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工作,获得学生喜爱、家长认可。4.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奠定了较扎实的专业基础,显现出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5.教育教学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表彰,在本校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在本校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五)优秀教育工作者1.能熟悉和准确掌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地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学历达标。2.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效率高,质量好,服务意识强。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在近5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年被评为优秀。4.熟悉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手段进行管理,效果好。(六)邛崃市学科带头人按邛崃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五、推荐程序和要求(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所在部门民-主推荐,评优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表彰对象要在所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部门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推荐的优秀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育一线。学校干部教师到山区或薄弱学校支教满1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四)实行差额推荐。上一篇: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范文下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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