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东联镇中心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不具备当年评优选先资格。(二)具体条件和评选办法: 1 、省、市、县优秀教师。以教学质量和工作实绩为主,在一线教师中评选。按照学校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出。评选为省级不再评选为市级,评选为市级的不再评选为县级。(教学成绩获县上 20% 表彰的教师优先, 如果获县上 20% 表彰的教师数超过表彰数,则结合学校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出。)如果上级表彰评优本身规定有条件,则结合规定条件并同执行。 2、镇级优秀教师( 教师节表彰)。同年级同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列第一名的教师。 3、优秀班主任( 含教师节表彰)。按照学校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得分,根据表彰名额由高到低依次选出。 4、优秀教育工作者( 含教师节表彰)。在学校后勤人员、艺体科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管理者中评选。 5 、县素质教育评估管理先进个人和工作先进个人。根据县上表彰名额, 结合县素质教育对中心校和各校的管理和工作考核以及中心校对镇内各校各部门工作的考核,考核成绩或名次居前者为评选对象。素质教育评估管理先进在学校中层以上人员中评选, 素质教育评估先进个人可在学校中层以上人员中和相关工作的教师中评选。 6 、年度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原则上统考学科教师占 80% , 学校管理人员、后勤、艺体教师占 20% 。原则上根据学校对教师的思德考核和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出。 7 、其它表彰参照以上办法执行。五、评选程序 1 、学校成立评优选先领导小组(其中教师数占三分之一)。 2 、学校评优选先领导小组根据表彰指标数,按照上述条件(含上级表彰评优本身规定的条件)和评选办法确定评优初步名单。 3 、将名单交由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确定表彰名单。 4 、学校公示表彰名单。 5 、学校将公示无异意的名单及材料进行上报。六、此制度与办法解释权归镇中心学校。东联镇中心学校二0 一三年十二月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