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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风险管控工作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84KB

文档介绍
单位有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法的;(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3)按照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无过错解除的;(4)经济性裁员的;(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6)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5.4.7.2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六个月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2)劳动者工资超过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每月经济补偿金数额按三倍计且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3)该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且是应发工资,包括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4)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名称企业用工风险管控工作指引编码页次8/8版本0/A(5)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不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应当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4.7.3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支付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超过劳动行政部门的限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的50%—100%的赔偿金。6.0相关文件:  6.1《劳动合同法》  6.2《劳动法》7.0相关记录: 7.1《劳动合同》 7.2《离职申请表》版本生效时间更改内容0/A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名称企业用工风险管控工作指引编码页次0/8版本0/A企业用工风险管控工作指引相关说明封面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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