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工作需要,双方可经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二、乙方在甲方工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更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必需的基本设备、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三、聘用期内,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劳动工资元(全年发11个月工资,1个月辞退费)。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对门卫、宿舍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根据岗位特点,不计超时劳动报酬。四、在聘用期内,甲方为乙方全额购买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乙方自行缴纳后凭票报销),其余保险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五、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或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对方赔偿。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被聘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被聘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聘用者患病或非因公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5、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聘用合同:1、聘用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2、聘用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被聘用人合法权益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一方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九、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或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未达成协议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请仲裁。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双方各一份,县教育局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签字盖章)(单位盖章)201年月日20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