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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工作;政府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技能大师开展带徒传技、实施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的应用推广、组织参加技术培训、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实训场地、设备等补助。第二十四条 对在工作室半年以上注册培训,且符合职业资格等级申报条件的学徒,命名专家出具考核合格报告,可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免申报技能等级鉴定考核的申请报告,经批准后,通过理论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培养学徒参加技能竞赛获市级二类竞赛一等奖或市级一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工作室,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第二十五条“技能大师工作室成果奖”的评选(一)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等。(二)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三)授艺带徒方面: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四)技艺挖掘方面:积极挖掘传统工艺,大力进行传承、宣传等,方面取得实效。(五)课题研究方面:对专业技能有深入研究,围绕技术技能有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可以申报成果奖的评选。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起试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人力资源部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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