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一、局所有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妥善保存。二、印章的使用范围:文件、总结、奖状、证书、公函、介绍信、公告、通告、布告以及各部门单位需要签署意见的材料。三、印章使用及批准权限(一)使用印章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二)使用印章必须经签字备案。四、管理人员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在管理使用中,因违反规定发生问题时,视情节轻重,追究管理人员责任。五、注意事项凡使用局印章,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按“局印章使用审批单”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做好记录,建立登记簿。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带印章到其他单位使用,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保管人员监印,用后及时收回,并报告有关领导。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作息时间按照县政府通知和相关要求执行。第二条严禁上下班、开会和集体活动旷工、迟到、早退。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或10次)、迟到或早退超过20次的待岗学习。上班时间不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不在岗在位,找不到人,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按旷工处理。第三条上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开会和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备案制,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对擅自代签者按迟到处理;因公务外出不能签到者,提前半小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由分管领导代签。老局办公楼和政务中心六楼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作息时间签到、签退。大厅工作人员按照政务中心要求签到、签退。第四条病、事假实行事先填写请假报告单制度,待批准后实施,病、事假填写请假报告单,党组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其他同志1天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签批,1天以上由局长签批。签批后的请假报告单交办公室备案,按照规定纳入年终考勤管理。每年请假超出20天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第五条请假期间有AB角替换人负责请假人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无AB角替换人的岗位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工作。第六条对事先不请假私自外出者,个人写出检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附件:惠民县人社局请假申请单惠民县人社局请假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