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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艺术学院导师教书育人条例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配合、联合。导师应注意培养研究生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造与其他学科交流、学习的平台,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集体主义精神,避免研究生产生自私自利、狂妄自大的个人主义。第六条要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顽强的意志。导师应以在教学科研中不屈不挠的坚定性来引导研究生养成沉着、自制、耐心和坚忍不拔的性格、导师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热爱社会主义,既当研究生攀登文化艺术高峰路上的引路人,又当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带头人。第七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谨治学。导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从思想上、学业上高标准、严要求,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导师决不能因为自己所带的研究生学生不合格或道德低下就觉得脸上无光而为其开脱或遮掩,甚至在学业上降低要求,保其过关。第八条重视政治素质教育,坚持研究生教育的正确方向。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是高标准、高质量地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专业人才。对于学院来说就是要培养高标准、高质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导师从选拨研究生起,就要把拥护社会主义作为研究生录取的基本条件;在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时,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西方文化思潮的侵蚀;导师要把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渗透到教学、科研活动的方方面面,把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献身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第九条坚持教育平等。公平对待每一位研究生,无论研究生的学业水平高低,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对研究生进行教育、引导,努力提高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养,力争实现研究生毕业时的脱胎换骨式的成长变化。第十条学校各级组织要认真总结和研究新形势下导师教书育人的特点,充分调动广大导师育人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育人热情,逐步在导师中形成育人重要、育人光荣,育人突出者受奖,育人失职者受惩的风气。河南大学艺术学院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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