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按规定进行交底。Р四、项目进度控制应采网络计划技术,合理调配资源,确保关键线路、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动态控制。Р五、施工计划实施过程中应按下列要求展开工作:Р1、跟踪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Р2、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及排除、解决的情况;Р3、执行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承诺。Р4、落实进度控制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奖惩办法。Р六、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进行进度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做好进度控制管理工作,对分包的工程进度负责,服从、配合总承包单位的进度控制管理。Р七、施工进度计划应定期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坚持月检查,项目部应坚持月、周、日检查;检查的内容应重点突出检查期内的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进度偏差、进度管理情况、影响进度的原因分析等;进度发生偏差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偏;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科学的调整方法,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调整,必须确保总工期的实现。Р八、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监理上报该施工项目总体进度控制计划,每月月例会时间向建设单位、监理上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五工地例会前上报下周进度计划,每月、每周同时上报本月、本周完成情况进度报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月报表格式详附件);进度报表资料应真实可靠,并及时进行整理、归档。Р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或违反以上规定,除按合同、规范、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现场按以下规定处理: Р(1)违反1-6条,处罚0.3—1.0万元人民币;Р(2)违反6-8条,处罚0.1—0.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