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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食品GMP(2010年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31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要求相适应当,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当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蒅第三十八条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应当符合相应洁净要求,不得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产生污染。袄第三十九条动植物原材料的前处理、提取、浓缩等生产操作场所应当与其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相适应,必须与其产品生产严格分开,并有良好的通风、除烟、除尘,降温设施。螁第四十条与保健食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当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薆第四十一条物料和成品的储存场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设施:膄(一)面积应当与所生产的品种、规模相适应;羄(二)根据物料和成品的不同性质,设置不同的库(区);膂(三)应当有防火、照明、通风、避光设施;芈(四)按贮存要求配备必要的控温和控湿设施并做好记录。芇(五)特殊要求的,应当配备相应设施,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肄第四十二条应当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满足物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等质量检验和控制的要求。荿检验室、动植物标本室、留样观察室以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应当与保健食品生产区分开。致病菌检测的阳性对照、微生物限度检定要分室进行。肀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当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羆第四十三条应当建立厂房及设施的保养维修制度,定期对厂房及设施进行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保养维修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造成污染。肃第四十四条厂区、车间、工序和岗位均应当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制定场所、设备和设施等的清洁消毒规程,内容应当包括:清洁消毒方法、清洁消毒程序和间隔时间等。螀第四十五条厂区应当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的聚集和孳生,并对除虫灭害工作建立制度和记录。除虫灭害不得对生产产生不良影响。蒈螅第四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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