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7.食品安全卫生48小时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8.食品采购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第九条食物中毒处置预案(一)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公司就餐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食品卫生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有由公司经营班子、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二)为了确保职工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的预控管理,公司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三)职工食堂的日常预控措施: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和公司员工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2.教育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3.保持食堂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日毕日清,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食堂公共场所、仓库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4.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浸泡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荤菜。每餐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5.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食堂操作间、库房等场所。检查人员进出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6.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7.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