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职能分工和修订后的岗位设置。1 )对本单位(部门)的职能进行划块,将职能分为几个大的主要部分; 2)根据各个主要职能块,明确各个职能块内岗位存在的必要性并设定岗位; 3)根据职能块的工作量确定岗位编制,编制《定岗定编计划表》; 4)保证岗位之间分工清晰、职能明确,确保部门职能不遗不漏; 5)根据修订后的岗位设置,按照对岗不对人的原则,在部门领导与岗位任职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岗位说明书(初稿);6)成立岗位分析评议小组。岗位分析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1-2人)、该岗位所在部门领导(1-2人)、公司领导1-3人); 7)岗位分析评议小组经过对岗位及其岗位说明书初稿的分析评议,确定正式岗位明书,岗位所属部门领导及任职者签字确认。 2、岗位定员的方法定员编制采用效率定员法、岗位定员法、比例定员法,,按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1)效率定员法:凡是能够计算工作量、能够实行劳动定额的人员,均应按效率定员的方法进行劳动能力平衡,一般用于直接生产人员和部分辅助生产人员。2)岗位定员法:分为设备定员法和工作岗位定员法。 3)工作岗位定员法:指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既没有固定设备,也不能实行定额和制定人工指标的人员。 4)比例定员法:按企业的职工总数(或一定范围人员的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某一类人员数量的方法。5) 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员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定员六、其他 1、岗位编号应按规律有序的排列,并与部门编号相衔接,最终汇总于人力资源部并输入管理系统。 例:部 门:华跃总经办部门编号:HY-ZJ2、岗位名称应规范不得随意改动岗位名称,如有改动,应填写《定岗定编计划变更审批表》。 《定岗定编计划表》应在每年的12月10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七、附件:1. 《定岗定编计划表》2.《定岗定编计划变更审批表》八、解释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