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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1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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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应当符合所在地教育发展规划,布局合理,幼儿园在400米、中小学在800米范围内不重复审批设置。承办人签名:审核人签名:201年月日审批意见审批人签名:201年月日附件6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官教民许【】号申请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你于年月日向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提出举办昆明市官渡区的申请,官渡区教育局对办学条件进行了初勘,你校(园)基本具备办学条件,我局下达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年月日,你向我局递交了申办材料,经审验材料齐备,符合办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应当符合所在地教育发展规划,布局合理,幼儿园在400米、中小学在800米范围内不重复审批设置。我局依法受理,经官渡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你校(园)办学,批复文号:官教民【】号。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201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附件7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办学批复送达回证许可事项同意昆明市官渡区成立的批复受送达人送达地点送达人送达日期20年月日送达文件名称官教民【】号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收件人签名代收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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