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大于计税基础24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2400×30%=720元,递延所得税发生额=720-600=120元(贷方),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6000(5880+12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880[(20000-400)×30%] 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009年末2009年税率调整为20%,账面余额=6000-2000=4000元,计税基础=3600-1440=2160元,账面余额大于计税基础184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840×20%=368元,递延所得税发生额=720-368=352元(借方),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3760(4112-352)递延所得税负债352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112[(20000+560)×20%]2010年末账面余额=4000-2000=2000元,计税基础=2160-1080=1080元,账面余额大于计税基础92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920×20%=184元,递延所得税发生额=368-184=184元(借方),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4000(4184-184) 递延所得税负债184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184[(20000+920)×20%]2011年末账面价值=0,计税基础=0,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0,递延所得税发生额=184-0=184元(借方),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4000(4184-184) 递延所得税负债184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184[(20000+920)×20%]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将复杂的调整过程简单化,尤其是当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如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都会造成大量的调整工作;而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只需比较账面价值与税基,计算暂时性差异,决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再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