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方案的改善效果比较第一,公众交通利益的改善。公众交通利益改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市民出行的便捷性、舒适性和经济性。第二,道路通行水平的改善。由于以上不同方案对个体交通工具的限制程度不同,决定了车辆在道路上通行状况的改善程度。第三,交通环境的改善。交通整体环境改善主要反映在空气质量和交通秩序两个方面。4.优化方案实施条件的比较三个方案的实施依赖于不同的条件,包括对公交设施的投入和对个体交通控制的政策力度。这里从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和个体交通工具三方面考察三个方案的可行性:第一,轨道交通必须达到的客流规模。轨道交通的客流规模取决于运营规模和运行效率。第二,地面公交必须达到的客流规模。地面公交的客流规模则取决于自身竞争优势。地面公交的竞争优势应考虑下列若干因素。第三,对个体交通必须实施的控制力度。个体机动车的发展主要取决于控制力度。控制力度越大,实施难度也越高。上海交通政策的实施与立法(第三阶段)第一,提高轨道交通运行效率,以实现整体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轨道交通的客流规模除与建设规模相关外,还取决于轨道交通的运行效率。轨道交通运行效率的发挥有赖于其它交通方式的合理衔接。第二,调整地面公交职能,满足地铁驳运和城市发展的需求。轨道交通发展初期,地面公交仍将是上海公共交通的主体,大部分骨干公交客流仍由地面公交承担;随着轨道交通的规模不断扩大,轨道交通的主体地位将被确立,地面公交将逐步向承担短驳运送功能转移。第三,提高道路设施的行驶效率,满足私人小汽车的适度增长。与香港1600公里的道路里程相比,上海现有的道路设施还有许多潜力可挖,道路利用率还处于较低水平。这就需要在完善道路功能、优化交通组成和提高管理水平等多方面付出努力。第四,积极引导自行车方式向公交方式转移,实现道路功能上的机非分流。为了避免城市交通环境的恶化,必须引导自行车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并要抑制其向个体机动化交通工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