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起草具体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作好学习记录,确定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的协调和落实等工作,并负责签到考勤。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Р第七条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以及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Р第八条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2天,一天半自学,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讨论。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6天。Р第九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辅导、学习研讨、外出考察、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Р第十条党委书记为中心学习组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Р第十一条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及县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城乡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具体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Р第十二条中心学习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以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Р第十三条要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要有学习安排,每年年底要有总结考核,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每年度要撰写1—2篇,党委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发展。必要时可吸收有关部门同志参加。Р财经管理制度Р一、各部门资金统一由财政所管理Р乡级各部门收入资金必须进入财政账户;收入发票统一由乡财政所领发,票据由财政所专人开具,专款专存,统一上划;财政收入,统一由财政所专人开出收据,不打白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