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卫生院公租房管办法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住房押金或工资中直接扣除。(1)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2)改变所租住公租房用途的;(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改造所租住公租房主体结构,拒不恢复原状的;(4)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5)严重违反公租房政策和本管理办法的。3、承租人在办理退租手续时,须交回所有承租房钥匙。如遗失钥匙,须承担更换整套锁具的相关费用。若私自保留或配制原承租方钥匙并因此而造成相关损失(如偷盗等)及严重后果者,由承租人负全责。4、医院有权根据房屋使用变化情况对租住人员所租住的公租房进行调整,承租人需无条件服从安排。5、因医院发展和规划需要(如基本建设、房屋维修、环境治理等),要求承租人迁出原住房,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医院按期完成搬迁任务,不得借故阻扰,同时医院对其自行装修、添置等相关设施、设备不予补偿。6、医院有权按规定对承租人违章用电、用水等行为进行查处。凡违章用电、用水等行为造成事故、损失者,其后果由本人承担。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火灾、房屋倒塌、人身伤害等事故和国家经济财产损失及医院和个人损失的,承租人负全责并进行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九、附则1、我院公租房属于国有资产,只限签订了公租房租赁合同的本院干职工、合同工本人或其配偶居住使用,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擅自调换干职工公租房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房屋位置。2、公租房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由卫生院承担,日常维护由租赁人自行承担,租赁人入住后应维护好室内的各种公共设施、设备。3、经批准的公租房自费装修或改造部分,在交回住房时,原承租户不得随便拆除,应保持房屋完好,搬迁后原装修所有费用医院不负责赔偿;但如有新住户愿意接手继续使用,则新老住户自行按市价进行过协商处理,医院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可参与见证,但不涉及双方之间具体事宜。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涉及部分,由我院公租房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增补与解释。XX卫生院2015年X月X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