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履行管护职责的;(三)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第十一条草原管护员报酬由省级财政支付,县级草原部门争取县级财政配套。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截留、挪用草原管护员报酬。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止2019年7月31日。某某县草原管护员工作职责为全面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依法保护草原生态,科学合理利用草原、加强草原管护人员管理,规范管护行为,提高管护水平,强化草原火灾预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某某县草原管护员工作职责。一、村级草原管护要求是热爱草原事业、有吃苦精神的该村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岁、常年在家的村民。二、草原管护员要对本辖区草原分布及面积做到底子清。具体村上有多少草原面积,都在哪里分布,村上人工种草面积都在什么地方,谁家的都要清楚,要求建立台账。三、每月要对辖区草原做两次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乱采乱挖、烧荒开耕草原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县草原监理站。四、督促落实草畜平衡计划,对草畜平衡区内有放牧过度的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五、做好野外用火宣传、及时向县草原监理站报告草原火警和火灾隐患。六、发现草原鼠虫害和违法征占草原行为及时上报县草原监理站,对本村农户草原未见上报备案进行私下流转做它用的及时上报县级草原监理站。七、配合县级草原管理工作部门做好草原奖补工作宣传、落实减畜计划,落实人工种草面积。八、积极配合草原部门抓好牧草改良及人工种草工作。九、配合县畜牧草原站做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等各项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草原管护工作、完成各项管护任务。十一、县草原站每年底对村级草原管护员进行考核,对不履行草原管护员职责的人员、建议相关乡镇自行解聘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县畜牧草原站存档备案。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