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计划在我国应用时间尚短,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只有一些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采用设定受益计划。为了全面推行设定受益计划,我国应首先从法律层面规范,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对此,我国可以参照美国等实行设定受益计划较为成熟的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制定出适用于我国企业的具休法律法规。这样,企业采用设定受益计划才更加有据可循,员工的切身利益才能够真正得到保障。(四)?培养相关会计和精算人才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而且涉及到精算假设,需要拥有较高会计核算能力的会计人员和专业的精算师。我国会计人员很多,但??秀人才相对较少。另外,相比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精算行业起步较晚,精算人才较少,低于国际先进水平。所以,一方面,我国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简化设定受益计划的核算方法,便于会计人员更好地进行核算;另一方面,我国应加强宣传,提高会计和精算教育水平,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更高水平的队伍中来,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学习先进的会计核算与精算经验,使设定受益计划从技术上得以有效实施。总之,设定受益计划增强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较好地保障了员工的利益。同时,设定受益计划的核算与精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而我国对于设定受益计划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需要持续不断的发展。我国应该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从实际出发,构建合理设定受益计划核算体系。参考文献:[1]吴保忠•离职后福利计量探析一一兼评修订后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J]•会计之友,2014(31):96-99.[2]卜华,孔祥红•设定受益计划对的会计处理及完善建议[J]・会计之友,2015(15):77-79・[3]尼燕•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探讨[J]•会计之友,2015(13):114-117.[4]刘小燕,卜华•新职工薪酬准则屮的设定受益计划解读[J].财会月刊,2015(07):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