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或灭虫除害。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园区人员安全、健康和环境整洁、卫生,禁养畜禽。第六章公共设施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共设施维护的基本要求:1、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对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等记录齐全;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障设备设施运转正常;3、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定期巡查,作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4、保障电梯正常运转;5、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状态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6、设施设备保持整洁、通风,无冒、漏、滴现象;7、保持路灯、楼道灯完好,发现损坏者,及时修复或更换;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设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第二十四条招聘维修工2名,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巡查及24小时维修服务,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功能完备,使用安全。第七章有关禁止事项第二十五条为了维护园区的良好形象,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企业不得擅自占用园区公用道路、绿地搭建违章建筑。2、企业不得擅自张贴、悬挂标语和标牌。3、企业进行装修时,须将装修方案报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4、利用区域内的物业设置广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在征得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企业违反租赁或购买厂房合同、物业管理禁止行为和物业使用管理维修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规划、建设、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