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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五年规划最新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送“金融知识下乡”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网络,并结合监管部门开展的一系列宣传活动等渠道开展农村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六)组织“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场宣传教育活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将积极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场宣传教育活动。(七)建立金融消费权益公示制度。要求各行在网点醒目位置,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和标准公布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处理流程和时限,以及投诉受理电话,本单位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机构名称和联系电话。(八)建立金融消费风险提示机制。要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刊物等载体,通过信息披露、产品解读、风险提示、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风险提示,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能力。(九)开展特色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各行要结合自身网点、人员、产品机构等实际情况,利用电视台、广播、新闻网站和平面媒体等渠道,以橱窗、电子屏、宣传折页、热线等为载体,开展特色宣传教育活动,以更好地履行会责任。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行、各部门积极配合,具体实施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研究制定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各行和部门要明确第一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引导XX妥善处理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与营利的矛盾,将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对于教育工作开展有力的网点,给予适当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于开展不力的网点将给予通报批评。(三)制度保障。各行要根据规划纲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内部考核和奖惩办法,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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