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对制定的责任清单和分工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组织评议、检查考核、问责追究等形式,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和落实机制,逐级把责任压下去,确保上下贯通、层层负责。Р(四)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要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和移交,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Р(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责任制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考核评价原则,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考核要注重日常工作,把日常工作督查、专项检查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促进各单位抓日常、抓平时;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专业民意调查,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Р (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围绕“四种形态”,依据责任追究办法,运用多种问责手段。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立案查处。要实行连带责任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体现责任追究刚性,责任追究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增强责任追究的震慑力。Р 新形势下,市直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大、任务重,市直机关领导都要争做明白人、清醒人和局中人。当好明白人,就是要明白清正廉洁不仅是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更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途径,要身先士卒、发挥表率作用;当好清醒人,就是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正己正人;当好局中人,就是要在其位谋其政,决不让“责任田”沦为“撂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