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跟班锻炼、业务研讨等各类“实战练兵”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知识视野,提高落实监督职责的本领。加强自身建设。“正人先正己”。要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担当精神,切实做到“家丑不自捂”,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三是突出主业主责。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工作,突出主业主责,即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紧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以及管钱、管物、管人的部门和干部,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Р 强化体制改革,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创新力”。首先,改革纪检组及其干部的管理体系。县支行纪检组及其干部的管理全部由上级党委、纪委负责统一管理,纪检组的人事任免、办公经费、工资福利、医疗退休等事宜,与县支行完全脱钩,使纪检组不受县支行在人财物保障方面的制约,切实增强县支行纪检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次,创新纪检组长职级管理制度。有效破解监督层次不对等的困境,积极探索建立由派驻纪检组长担任派驻支行党组副书记,职级与派驻支行“一把手”职级相同的派驻模式,从制度层面彻底解决纪检组不敢、不能、不便监督执纪问责的问题。Р (四)强化监督制度,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规范力”。要结合基层央行的实际,明确监督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容易产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点环节,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建立明确具体的常态化的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监督工作具有周密的计划、规范的操作和长效的机制,避免监督工作的随意性,稳步扎实有序推进监督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