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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危机干预的能力。(二)报告制度。班长一旦发现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保健室和园方报告。(三)备案制度。对所有存在潜在危险的幼儿进行备案,包括:接待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幼儿、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幼儿、受到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的幼儿、有过自杀经历的幼儿(含未遂)等;各专业应对这些同学进行重点监控。(四)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幼儿的相关信息。心理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幼儿园“领导小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五)保障制度。幼儿园“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三、预警机制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幼儿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幼儿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由幼儿园心理咨询室根据预警指标评估预警信息,明确干预对象,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尽早预测,防患于未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幼儿应予以特别关注:近两周来情绪低落抑郁者,或有强烈的罪恶感、不安全感者;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打击,出现心理、生理或行为异常的幼儿,如亲人突然死亡或罹患绝症、个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或身患重病等;3、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周围的人缺乏正常的感情交流,尤其是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者;长期睡眠障碍者,或身体健康欠佳者;人格、行为或生活方式突然发生改变者;曾经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或有过离家出走的行为者;家庭成长环境严重不良者,如家庭破裂,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有自杀史或患精神疾病史;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而且易受外界刺激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者;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有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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