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有危机可能的学生立即上报给学院心理负责人。学院:各学院心理负责人发现学生具有心理危机时,应快速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报,并在心理专家的指导下及时地采取措施给予干预。学生处:经过心理评估,发现当事人可能属于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应尽快实施干预。校领导:遇到严重危机事件,各学院可直接向有关校领导汇报,也可以报到学生处,由学生处向校领导汇报,及时应对危机事件。Р (三)干预措施Р 1.对有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学生所在学院的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或者心理负责人首先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将情况通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合适的方式约谈当事人及其身边关系密切的同学,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以及所面临的心理问题,然后初步判断。如果学生的心理问题比较轻,属于心理咨询范畴的,可以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助解决。Р 2.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辅导员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该及时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请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出初步判断和诊断。如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初步判断当事人可能患有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发现有明显的自杀想法或者伤害别人、危害社会的想法,学生所在学院应该立刻通知家长,在家长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及家长送学生到医院就诊。家长到达学校之前,看护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根据医生诊断结果和意见,可采取学生住院治疗、休学治疗或在校边学习边治疗的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由家长、学生、辅导员按规定办理住院、请病假和休学手续。学生办理休学后如果提前返校,需要有医院的诊断结果作为依据。按休学规定正常返校学习的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复学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学生进行定期的心理访谈,学生所在学院经常了解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及时地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