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的主要方面,是学生选课、校本课程实施和评价的主要依据。1.一般项目的审议:①课程名称能概括课程内容,表述简洁,有吸引力;②课程系列、模块归属正确;③申报人人数符合要求;④课程类型描述准确;⑤课程材料符合课程实际;⑥课时总数、学分设置符合要求;⑦课程来源符合实际;⑧课程内容适合选修对象;⑨班级规模设置合理。2.课程说明的审议:①能准确概括说明本课程开设的背景、意义和特点;②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③课程说明具有一定的吸引力;④3.课程开设背景的审议:①结合当前大的社会背景,说明本门课程相关现状、依据。②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学校在本门课程发展的相关基础,有哪些资源可以利用,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③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和任课教师自身特点,自身在开设本门课程的优势,预测学生需求。4.课程目标的审议:①课程目标的总目标要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与学校教学理念及校本课程总体目标一致。②要求写3~5点,恰当、清晰地阐述课程涉及的目标与学习水平,必须全面,包含三个维度。③目标可操作、测量,不能假大空。5.课程内容的审议:①课程内容(活动)是否围绕课程目标组织,能够促进目标的达成。②课程内容(活动)是否适合授课对象。③课程内容(活动)之间是否相关,并构成知识体系。④课程内容(活动)是否具体,最少要列出章节两级标题。6.课程实施的审议:①课时计划具体到每一课时,要描述出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组织形式)。②考虑课程实施的现实性和可能性,学校是否能够提供课程要求的条件(场地、设施、材料等)。7.课程评价的审议:①成绩来源具体,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相结合,比例合适。②有明确的记分方式和评价标准,可操作。③评价手段至少两种以上,能促进学生的发展。第六章其他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2013.10.30郑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附件:郑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本课程申报审议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