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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郑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保密审查由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各业务信息的审核把关,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信息发布必须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各处室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并向本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供本处室的信息。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各处室负责上网内容的初审,对提交网上发布的信息,须交处室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报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办公室,   四、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网站管理人员安排上传。   五、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六、对需要保密的重要文件、资料及数据严禁以明文方式公布。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范围包括:    (一)带有密级的信息资料;  (二)未经批准的敏感信息资料;  (三)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资料。  (四)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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