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临沂市第二十六中学教科研规章制度(试行)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果奖的项目中产生。Р第十八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Р第十九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Р第二十条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临沂市第二十六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Р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Р第二十二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Р第七章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Р第二十三条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Р第二十四条学校教科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Р第十二五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室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Р第八章附则Р第二十六条本规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Р第二十七条本规程由解释权属于教科室。Р临沂市第二十六中学教科室 2009 、12Р临沂市第二十六中学Р教Р科Р研Р规Р章Р制Р度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